海关查验系统不容易看着你的经营范围,没有用。但这是否代表沒有他人去关心这一点呢?自然并不是了!
在一开始人们就讲过,沒有经营范围的购方,医疗机械的购料税票入帐是个难题,并且仅仅 财会人员必须去处理的难题。另一方面,沒有这一经营范围将会还会继续造成没法申请办理出口出口退税,也要被视作進口征缴13%的所得税,十分简单。对于这个问题,请资询贵公司财会人员,我不占有篇数来表述了。
假如说公司的盈利能够遮盖这13%的所得税,亦或是能够免抵退,当然就更不在乎经营范围的难题了。
难道说海关查验系统也要管我能否出口退税?
第四一部分,3月26日公示中的规定
依据3月26日商业部海关查验系统总署国家药监局公示今年第五号有关井然有序进行医疗物资出口的公示的全文,在其中有独立的一句话是“海关查验系统凭药物监管单位准许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验放。”这话实际上包括三层面的含意:
第一,海关查验系统只检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自身而不象法检货品一样担负品质和经营范围的管控义务。有注册证、注册证真实可信、商品非假冒伪劣产品就可以了,这就完成了海关查验系统的义务。对于你的产品质量问题和经营范围是不是合规管理,它是各自由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市场监管质监总局担负。
第二,它是独立的一句话,且考虑到公示关键的“井然有序进行”意为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纪律并非产品品质更非经营范围。在其中海关查验系统除开认证工作中外仍未被赋以过多的权力。
第三,监管部门多方在医疗机械出口的难题中关心的关键就是说产品品质并非收发件人经营范围。要是商品是达标的,又不是国营企业貿易,谁出口不好呢?
或许此刻也有键盘侠要说你即然出口报关,海关查验系统就有权利查验你的企业营业执照这些。可是请别忘记,在中国法律方面上有一个标准标准——对中国公民来讲法无禁止即是批准,对国家权力来讲法无批准即是严禁。海关查验系统沒有法律规定和资质去滥用权力查验不属于其职权范围的事儿,收发件人经营范围就是这般。
常常觉得海关查验系统总署“迫不得已撤销”进出口报关专员的一员资格证考试是件很遗憾的事儿,这让许多 关务从业者和伪关务从业者少了准入条件门坎,沒有接纳过基础海关查验系统专业知识的人弥漫着全部出口报关制造行业。许多人敢滥发,就许多人敢乱转,更许多人敢乱信。基础的标准、限度和判断力化为乌有。
在这个节奏快的时代,希望诸位出口报关从业者保持冷静的大脑和相对性扎扎实实的基础理论累积,那样才可以在碰到困难时开展客观分辨,不被谣传和虚假信息内容所迷惑。